希望多一点汤先生
希望多一点汤先生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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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兴汉
前不久,在电视里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位来上海务工的*老伯在捡到三万元巨款后,为寻找失主在风雨中苦苦等候了三天,终于将这笔钱还到了丢钱的汤先生手中。对报道中的*老伯,其事迹之感人,其精神之可嘉,这里就不多说了,我倒是感到,报道里的那位失主汤先生,也应该是一个值得赞扬的人:那就是当汤先生拿到老*交给他的三万元失款时,他当即取出5000元作为答谢,老*也没有推辞,欣然收下了钱,这真是一幅其乐融融、欢乐和谐的画面。
汤先生的可贵之处就是,对*老伯拾金不昧的义举,他不仅心存“感恩”之情,还给于了家庭困难的*老伯一定酬金的“回报”,他的这一行动是受到群众肯定的,难怪报道播出后,许多观众说,这个汤先生倒也是“蛮上路的”。
由汤先生的“感恩”之举,我联想到前不久在报上读到的另一条消息,那就是:江苏镇江精华书社总经理巫美进因为他资助的100名贫困学生,两年来没有一个人给他打过电话、写信或问候一声,而决定“怒换资助对象”。巫经理说,“我不需要他们给我任何回报,但将心比心,逢年过节时给我发张贺卡、发条短信,报一下平安总应该啊!”。当然,就巫经理方面来说,大可以把心放宽一些,乐于助人是不需求得到别人回报的,也不一定能得到回报的;但就那100个学生来说,人家每年花个几万元资助你们上学,且不说要有“感恩”之心,平时找个机会问候一声人家也总是人之常情吧。
说起来,倡导做人要“知恩图报”乃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不报非君子”等格言均充分体现了自古以来华夏民族公认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清代学者俞樾甚至在《曲园笔记》里还记载了一个“黑狗报恩”的故事:说的是绍兴人周某被贼劫持到湖州,贼要杀黑狗,周某设计救了黑狗的生命。晚间周某趁隙逃脱出来宿于破庙中,不料,半夜又有歹徒前来谋财害命,周某惊醒后夺门而走,手持匕首的歹徒在后面紧紧追杀,黑狗见状就扑上去厉声狂吠,周某方得以逃命,转而乘船返回绍兴,但是祸不单行,又遇大风翻船,周某溺于水中,黑狗就紧紧咬着周某衣裳,拼命将恩人拽到岸边,周某即此又逃过一劫。俞樾为了明示故事的真实,在文章还注明,清光绪元年(1875年)曾有人在杭州城隍山见到过周某,那条黑狗也在旁边。
爱因斯坦曾说过:“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包括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份量来报偿我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看来,“知恩”、“感恩”和“报恩”是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都葆有的良好美德,难怪在国外还专门有一个“感恩节”。
不过,如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学会“感恩”、知晓“回报”上,却是做得很不够的。不是吗,在公交车上,有些人别人给他让了座,连个“谢”字都不说就一屁股坐下去。有人在河中溺水被救上岸后,却一声不吭地溜走了。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前不久一名游客被困在*山的悬崖上,经公安人员解救后,从头到尾没有一句谢语,当别人指出时,他竟说公安战士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另据媒体报道,前不久,25岁的退伍*人曹毅不顾自身安危,勇敢地从歹徒刀下救出一名女大学生。歹徒行凶后逃离,女大学生竟撇下浑身是血的救命恩人一走了之。象这样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时有耳闻的。
和谐社会,首先是人际关系间的和谐,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人与人彼此之间有互动、有沟通、有理解及有回应。我们不能在倡导英雄主义的同时,却对“英雄”的救助或帮助任其处以麻木和冷漠的状态,这样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无疑是跛足的。当然,对许多助人者来说,他们帮助人的初衷也不一定要求别人给于什么回报,最多也只象巫经理所说的,“我不求什么,但只想在心理上要得到一丝满足和安慰吧”;但是,对被助者来说,说一声感谢,道一下问候或予以一定的回报,让赠人玫瑰者,也手有余香,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知恩”、“感恩”及表现自尊的方式吗?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助人者和被助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今天的被助者也许成了明天的助人者,反之亦然。我们只有营造出一个人人乐于助人,又感恩助人的社会环境,才能不断朝社会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美好境地迈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今天不仅需要有更多的*老伯,同时,也需要有更多的汤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