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2日电(记者曹中原实习生徐伟丽)近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了解到,鉴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奥吉特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奥吉特股票转让将被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ST”标识。
据悉,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吉特”)成立于年,注册资本为.24万元,年4月25日在新三板上市(股票代码:),是以双孢菇(白蘑菇和褐蘑菇)的基料生产、种植、深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产品涵盖牛排菇、香啡菇、贵啡菇等多种珍稀的食用菌,曾获得“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洛阳市十佳农业品牌等荣誉称号。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显示,奥吉特原定于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未能在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年度报告》,依据相关规定,其股票自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并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须在年6月30日前披露《年年度报告》,否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年6月25日,主办券商收到了公司《年年度报告(终稿)》及其他相关年报文件,由于收到文件较晚、审查时间紧张,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无法保证公司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奥吉特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年6月24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认为导致其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在我们审计时,贵公司已将其全资子公司扬州奥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宝应美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扬州奥吉特食品有限公司出售。我们仅获取了上述公司年度财务数据,实施的审计程序也是有限的,并未获取支持这些财务数据的大部分证据,由此影响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大部分报表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们认为这种影响是重大且广泛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条信息。年11月30日,奥吉特为其子公司洛阳奥吉特食品有限公司担保代偿万,经多次更换借款合同后,截止年底,短期借款余额为万元。此期间共产生的借款利息2,,.08元,其中1,,.08元为年前产生。年12月7日,奥吉特发布公告,由于存在民间借款纠纷,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政委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利霞分别被冻结公司股份万股和万股,分别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98%和3.96%,冻结期限为年11月5日至年11月4日。5月16日,奥吉特再次发布股权冻结公告,由于民间借款纠纷,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政委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利霞被冻结的股权分别达到万股和万股,分别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9%和8.03%,冻结期限为年3月18日至年3月17日。
奥吉特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该公司年实现营业收入.2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了49.22%;实现净利润为亏损.25万元,由盈转亏,同比上年下滑了.68%;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了.01%。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奥吉特在年报中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变动,没有正确把握市场方向,生产计划制定存在不合理性,产品产出比上年减少,销售过程中搭赠、赔付产品数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同时因为成本降低幅度较小,导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幅度较高。